四川消防维保工程-防排烟系统维保检测:
1.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和设置要求
1)排烟风机
①排气扇可采用离心式或轴流式排气扇(满足280℃连续运行30分钟的要求),排气扇入口处应设置280℃自动关闭的排气防火阀,并与排气扇联锁。当阀门关闭时,排气扇应能停止运行。
②排烟风机应设置在排烟系统的顶部,排烟口应朝上,并高于增压风机和辅助风机的进风口。它们之间的垂直距离或水平距离应一致:垂直布置时,鼓风机的进风口应设置在排烟机的出风口下方,两者边缘的.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00米;在水平布置中,它们之间的边缘/较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用耐火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1.50小时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分隔开。
2)排气阀(端口)
①排气阀(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排烟口应位于防烟区形成的储烟仓内。用隔墙或防烟竖墙划分防烟分区时,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尽量设置在防烟分区的中心,排烟口与防烟分区.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B.走道上的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设置在侧墙上时,.近边缘与天花板的距离不应大于0.50m。
②发生火灾时,应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打开排烟区的排烟阀(口),并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③排烟口应设置在与疏散方向相反的方向,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④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允许排烟量。同一分区内设置多个排烟口时,要求所有排烟口能同时开启,排烟量应等于每个排烟口排烟量之和。
2.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1)加压送风出口所在防火分区的两个独立火灾探测器或一个火灾探测器和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应作为打开送风出口和启动加压风机的联动触发信号,在需要加压送风的场所,如相关楼层的前室,应使用火灾联动控制器控制加压送风出口的打开和加压风机的启动。
2)位于同一防烟区内靠近电动防烟竖墙的两个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动防烟竖墙落地的联动触发信号,电动防烟竖墙的落地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
3.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
1)同一防烟区内两个独立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作为开启排烟口、窗或阀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排烟口、窗或阀门的开启,关闭防烟区空调系统。
2)开启排气口、排气窗或排气阀的动作信号作为启动排气扇的联动触发信号,排气扇的启动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