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防改造公司与您介绍消火栓报警线路布线方法和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设置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与自动灭火系统、疏散诱导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其他消防分级设备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一、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装置和火灾报警装置组成,能够及时、准确地探测到被保护对象的初期火灾,并做出报警响应,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告知楼内人员,使楼内人员在火势蔓延到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时,有足够的时间疏散到安全地带。它是**人员生命安全的基本的建筑消防系统。
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组成。),消防电气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部件。
发生火灾时,联动控制器按照设定的控制逻辑,向消防泵、喷淋泵、防火门、防火阀、防烟控制阀、通风等消防设备准确发送联动控制信号,完成灭火系统、疏散诱导系统、防烟系统、防火卷帘等其他消防相关设备的控制功能。当消防设备移动时,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控制室并显示。
监控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即从消防联动现场设备和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外的其他系统接收火灾信息或其他触发和输入信息。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等相关信息通过传输设备传输到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远程监控系统。
三、可燃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报警器组成,在保护区内泄漏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情况下,可提前报警,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能够在电气故障和一定电气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报警,提醒专业人员消除电气火灾隐患,实现电气火灾的早期预防,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个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布线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线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材料进行检查,电线的种类和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接线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线应符合**标准《建筑电气设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中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敷设在同一管道或线槽的同一槽内。管道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抹灰和地面工程后进行,管道或线槽内不得有积水或杂物。
2.管道或线槽内的电线不应有接头或扭结。电线的连接器应焊接在接线盒内或通过端子连接。当使用金属软管进行保护时,从接线盒和线槽到探测器底座、控制设备和扬声器的线路长度不应超过2m。在多尘或潮湿的地方敷设的管道的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
3.当管道超过以下长度时,应在方便连接的地方安装接线盒:
(1)管道长度超过30m时不弯曲;
(2)当管道长度超过20m时,有一个弯头;
(3)当管道长度超过10m时,有两个弯头;
(4)当管道长度超过8m时,有三个弯头。
4.金属管放入盒内,盒外侧应覆盖锁紧螺母,内侧应设有保护口;铺设在天花板上时,盒子的内侧和外侧应覆盖锁紧螺母。塑料管放入盒内应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敷设各种管道和线槽时,应使用单独的夹具进行吊装或用支架固定。提升槽或管道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5.敷设线槽时,吊点或支点应设置在以下部位:
(1)线槽始端、终端和接头;
(2)距接线盒0.2m
(3)槽角或分支;
(4)直线不大于3m。
6.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线槽盖应完整、光滑、无翘角。并排安装时,槽盖应易于打开。管道通过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的建筑。穿过变形缝的导线两侧应留有适当的余量进行固定。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完毕后,用500伏兆欧表测量各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 mω。同一项目中的电线应根据不同用途用不同颜色区分,同一用途的电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的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